環境影響評價對我們來說是一個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詞了,從學校、企業、第三方機構、再到操刀幾個新項目環評和補辦環評,可以張口就叨叨半天。不過最近越來越擔心說錯一些細節,據統計,過去三年新發布和更新了約80%的法規和指南。
新冠肺炎禁足家中,難得有一整塊時間收集、整理和消化這些法規。公司整理分享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。一些重要的改變:
1)取消了行業主管部門預審、試生產審批、竣工環保驗收許可和環評機構資質許可4項行政許可;
2)簡化中小企業環評手續,對環境影響很小的建設項目環評由審批改為備案管理;
3)簡化環評類別,2015年、2017年、2018年三次修訂《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》;
4)簡化申請材料,細化辦事指南;
5)嚴格禁止“一刀切”,保護合法合規企業權益,對于符合生態環境保護要求的企業,不得采取集中停產整治措施。
法律法規搜集和整理是一個耗時耗力的過程,但好的分類可以事半功倍。按照環節(環境影響評價、審批和驗收)分,可以歸為以下這六大類(點擊看大圖)。
一、法律法規
二、準入條件
三、技術規范
四、審批原則
五、重大變動
六、建設項目驗收